Post By:2019/1/22 9:20:02
[size=4][color=#333333]本人于2018年11月23號至2019年1月10號期間在青島錦華婦產醫院陪護家屬就診,就診期間多次在青島錦華婦產醫院食堂就餐,就餐期間發現青島錦華婦科醫院地下一樓食堂自助打飯窗口,未懸掛營業執照,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、《衛生許可證》、《消防安全許可證》,從業人員無健康證,以及必要的一些管理制度。食品安全難以保證,且管理混亂,從業人員素質低下,蠻橫無理、辱罵消費者,這樣一家經營單位不知道是如何得到食堂的招標合同。[/color][/size]